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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
概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
admin
2016-09-14
40
问题
概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
选项
答案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建设的民主政治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里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它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 (2)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两个方面的内容。 (4)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色。 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的政党制度。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4条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就政党制度而言。这一规定表明: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的政党制度; (2)它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其一是指它作为执政党,对国家进行领导。 其二是指它在政党关系中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在政治实践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参加政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第三,政治协商制度。 政治协商制度是与多党合作制度共列的。应从狭义理解,指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多党合作为基础,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爱国人士、无党派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的,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各族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平等的讨论和协商的一种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协商制度所体现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这种领导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斗争中形成的。 (2)政治协商制度是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的政治制度。 (3)政治协商制度比多党合作制度的范围更为广泛。政治协商制度既包括了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形式内作为多党合作内容的政治协商,还包括中国共产党与各人民团体、各爱国人士、无党派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政治协商。 第四,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政权组织形式层面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由人民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再由各级权力机关产生同级其他国家机关,这些国家机关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反映了人民同国家的关系,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突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机关地位。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代表机关采取一院制的组织形式。 第五,有中国特色的选举制度。 在我国,选举制度主要指的是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程序以及方式方法的制度。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相结合的制度;重视对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等。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公民除年龄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在法律上不受其他条件限制而享有选举权。 (2)选举的平等性原则。它是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其投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规定当选人应具有的条件下,选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在一次选举中,选民平等地拥有相同的投票权,一般表现为只有一个投票权; ③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相同; ④一切代表在代表机关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选举权的平等性; ⑤对在选举中处于弱者地位的选民进行特殊的保护性规定,也是选举权平等性的表现。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所谓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应选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选举方法。间接选举一般是指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或机关再选举产生应选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选举方法。直接选举直接表达人民的选举意向,较之间接选举更为民主,更有效率,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无记名投票又称秘密投票,是指选民在选票上只对候选人通过一定的方式表明同意、不同意、弃权等选举意向,而不写自己姓名以及其他标识身份的符号和文字等的投票方式。无记名投票包括:秘密填写选票;在选票上不标识选民身份;投票时不显露选举意向等内容。 (5)选举权的保障。我国选举制度一向重视对选举权的保障。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选举权的保障主要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两种。选举权的物质保障主要表现为国家对选举提供其他物质条件,选举的法律保障是指由法律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进行的制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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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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