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费里德驾驶新款富康轿车经过双榆树豪华住宅区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费里德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费里德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费里德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某号楼138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费里德即与该房主李湖海交涉赔偿事宜,但李湖海不愿意赔偿。
费里德驾驶新款富康轿车经过双榆树豪华住宅区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费里德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费里德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费里德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某号楼138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费里德即与该房主李湖海交涉赔偿事宜,但李湖海不愿意赔偿。
admin
2009-04-14
17
问题
费里德驾驶新款富康轿车经过双榆树豪华住宅区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费里德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费里德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费里德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某号楼138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费里德即与该房主李湖海交涉赔偿事宜,但李湖海不愿意赔偿。费里德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叙述,正确的有:
选项
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费里德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李湖海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费里德应当证明李湖海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本案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属于李湖海
答案
2
解析
建筑物上的物件坠落致人损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受害人应当证明自己因物件受到伤害,而被告则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参见《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t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1月15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晓朋诉朱嘉明欠款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责令朱嘉明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还杨晓朋欠款1500元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10日之后,朱嘉明向法院交了诉讼费,而未向杨晓朋返还欠款。2008年3月,杨晓朋向对该案作一审
小王和小刘系大学同学,毕业后二二人决定自主创业,于是合伙出资20万元成立了“宏志电子用品商店”,主要出售电子词典、MP4等电子产品。根据合伙协议,合伙期限为3年。期满后,二人均可要求终止合伙关系。在经营期间共获收益35万元,二人对如何分配利益发生纠纷,于是
A市某钢筋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污染了罗水县甲、乙、丙3个村共有的水库,受损达数万元。3个村联合向法院起诉索赔。经过法院调解,钢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索赔金额的50%,甲、乙表示同意,遂与钢筋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丙村时,丙村拒收,并声明当天调解他们不在
2006年2月,甲区新华实业有限公司建造新厂房需钢筋300吨,便与乙区宏大钢铁厂达成协议,由宏大钢铁厂组织供应。同年3月,宏大钢铁厂业务员赵某持盖有宏大钢铁厂公章的介绍信与丙县钢筋厂洽谈,双方口头言明,货到付款。1个月后,钢筋厂委托该县汽车队将300吨钢筋
某市的电子公司和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一份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机械制造公司委托电子公司为其开发一些新型的电子监控技术。双方当事人约定,开发的期限为一年,开发的费用和报酬为200万元人民币,机械制造公司首先支付50万元,其余的150万,经过多次交涉,机械制造公司承认
2005年11月,华维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海天公司(位于B市乙区)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华维公司为海天公司加工T形不锈钢配件,加工行为地在华维公司。2005年12月,海天公司被鸿达公司(位于B市丙区)吞并。因海天公司未及时支付加工费26万元,华维公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处分权与审判权的关系。(西北政法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某山区农民刘甲因左眼失明,容貌丑陋,年近40尚未娶亲。刘甲经人介绍以5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回一被拐卖的湖南籍妇女,当晚刘甲强迫该妇女拜堂成亲,并欲与该妇女发生关系。该妇女誓死不从,刘甲遂将其推入柴房,用铁链将门锁死,并扬言:“不乖乖地听话做我老婆,就关你
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寝室合用电脑一台。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件,邀请甲赴美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方询问,美方告知甲对其申请美方曾发函邀请但遭拒绝,故不
某鲜花店因出售大批量的花篮,得到一张收款人为该鲜花店、票面额为1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该店背书转让了这张汇票。经过若干次背书后,这张汇票最后流通到某公司,当该公司持票请求付款时,付款银行拒绝付款,理由有二:一是票据从出票日起已经过了一个月;二是票据上的背
随机试题
安全药理学试验的剂量应
如果f(x)对任何x都满足f(1+x)=2f(x),且f(0)存在,f′(0)=2,则f′(1)=().
某男,50岁。咳喘多年,胸闷痰多,痰稀白滑易咯出,舌苔白腻,脉滑。临床辨证为
Ⅰ型和Ⅱ型糖尿病的主要区别在于
水泥土钻芯法检测水泥土桩身强度时,其抗压试件直径不宜小于()mm。
甲企业2013年12月签订如下合同: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受托方乙公司提供原材料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5万元,与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注明运费和保管费合计4万元。2013年12月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元。(2014年)
关于抵债资产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单位货币的法定含金量被作为()。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确认条件不包括()。
下列关于C++运算符结合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