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
【案情】 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
admin
2018-07-03
23
问题
【案情】 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2011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
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有权。因为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为后履行方甲公司出现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可能,故作为先履行方的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有权拒绝支付400万元。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权。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丙公司又将房屋卖给了戊公司,虽然还未过户,但甲公司有无法履行合同的风险,因此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Y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严某计划开一家餐厅,并开始着手选址、装修、聘请人手、进行培训等工作。同时向工商局提交了申办营业执照的申请,后有朋友告知还须申请卫生许可证,严某便按照要求,向卫生局提交了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但迟迟没有回复,而与他同期提交申请的张某早已拿到卫生许可证。严某
前卫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赵明能否向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前卫区人民法院要求合作区公安分局于2003年1月14日以前提交答辩状是否合法?为什么?
案情:郑某结婚后经常受其丈夫王某虐待和殴打,并且发现王某经常酒后持刀在邻里间寻衅滋事,受到邻里唾骂,经常劝说仍不改正。王某还扬言:郑如果离婚,就杀死郑某和郑某娘家的全家人,致使郑某不敢离婚。2004年10月14日凌晨3时许,王某酗酒后卡住郑某的脖子进行殴打
万隆公司由A公司、B公司、自然人梁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万隆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A公司、B公司和梁某、万隆公司在增选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
万隆公司由A公司、B公司、自然人梁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万隆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万隆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万隆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地方?
隆毕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在上述所犯之罪中法定最高刑是什么?对宫谋能否适用这一刑罚?为什么?
消防安全处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张永平对消防安全处的处罚行为不服时应向谁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对严甲请求的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本案中人民法院以严甲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为由而驳回其起诉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设刘某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后,于2003年9月将汽车出租给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有何种法律关系?王某所受损失由谁承担?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64岁,患良性前列腺增生,有进行性排尿困难1年余,解除尿潴留的首选方法是
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他人,由于会计核算时不作销售处理,因此不需缴纳增值税。()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Ⅱ.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Ⅲ.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Ⅳ.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
行政支出包括()。
为调控宏观经济,应对就业及经济增长乏力的态势,中国人民银行同时采取了以下货币政策措施:买入商业银行持有的国债200亿元;购回300亿元商业银行持有的到期央行票据。假定当时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5%,超额准备金率为2%,现金比率为3%。请根
在短期内,刚开始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增加的有()。
思考“利用红色可以做什么”,属于发散思维中的()
Whichchartshowsforeigntradethisyear?
WhatkindofprogramisDoctorLevydescribing?
Abullgrazesondrywheathusks(外皮)inLogan,Kansas,oneoftheregionshitbytherecorddroughtthathasaffectedmorethan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