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4-12-18  21

问题 关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张某、王某两人预谋杀害宋某,便将毒药投入宋某的酒中。宋某将酒喝后,仅腹泻而未死亡。其后查明原因是该毒药系存放太久,已经失效。张某、王某二人行为属于手段不能犯的未遂
B、某外国恐怖组织成员弗兰克到我国某地招募成员,并建立了一个该恐怖组织的分支机构,准备进行一系列恐怖活动,后被他人告发,弗兰克被我国公安人员抓获。弗兰克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C、胡某意图贩卖毒品,因缺乏毒资,故到其朋友家借钱,后因涉及其他案件被警方拘留,交代了上述行为。胡某筹集毒资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D、杨某欲杀死刘某,某日晚手持一支手枪及10发子弹前去杀刘某。第一发子弹没有打中刘某,第二发子弹打中刘某的腹部,刘某随即倒地,痛苦不堪。杨某见状,未再继续枪杀,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后仍有轻度残疾。杨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D

解析 关于A项。以犯罪本身是否可既遂为标准可将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不能犯未遂包括手段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犯罪手段的不能而导致的未遂。张某、王某二人想杀死宋某,将失效的毒药误当作有效的毒药去杀宋某,没有产生其死亡的结果,但因具有法益侵害的危险性,所以成立犯罪未遂,属于手段不能犯的未遂。因此,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关于B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就成立既遂。本题中弗兰克已经建立一个该恐怖组织的分支机构,已经成立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既遂。因此,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关于C项。胡某筹集毒资的行为是为贩卖毒品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属于典型的犯罪预备。因此C项的说法正确,不当选。关于D项。杨某在向刘某开两枪后,仪造成刘某伤害的结果,刘某并没有死亡,杨某认识到还可以继续开枪杀死刘某,所以实行行为还没有终了。但是杨某出于对刘某的怜悯之情,并没有继续开枪,属于自动放弃继续侵害的行为。行为人自动地放弃重复侵害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未遂。因此,D项的说法错误,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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