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户婚律.婚田入务》:“所有论竞田宅、婚姻、债负之类,取十月一日以后,许官司受理,至正月三十日住接词状,三月三十日以前断遣须毕,如未毕,具停滞刑狱事由闻奏。”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材料反映了宋朝的什么制度?

admin2019-01-15  50

问题 《宋史.户婚律.婚田入务》:“所有论竞田宅、婚姻、债负之类,取十月一日以后,许官司受理,至正月三十日住接词状,三月三十日以前断遣须毕,如未毕,具停滞刑狱事由闻奏。”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材料反映了宋朝的什么制度?

选项

答案材料反映了宋朝的民事审判时限制度——务限法。务限法即规定在农务繁忙季节中停止民事诉讼审判。“务”指农务。宋朝法律规定每年农历二月初一“入务”,即开始进入农忙季节,直到九月三十日止。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负、地租等民事案件,限满之日即十月初一日称“务开”,方可受理上述案件,直至次年入务日为止。但若原已受理的民事诉讼尚未结案,可以延长至三月底结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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