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l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l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
admin
2013-12-24
35
问题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l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B、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
C、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D、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善意取得制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N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歌厅购买丁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贷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贷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的?
天天公司与北方公司在履行机床购销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采取的合法途径有:
下列情况出现时,哪一个不构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0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方借给甲方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方1年后还清。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公司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与甲商议,乙银行再借
下列哪种情形构成侵犯专利权?()
1999年2月20日,张某、李某签订为期半年、月租金500元的租房合同。1999年5月5日,张某在询问李某是否愿以30万元购买该租赁房,被李某拒绝后,即与王某签订卖房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1999年5月10日,王某要求李某在两周搬出去,李某拒绝,王
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正确的做法是()
随机试题
A、Itmadenewsallovertheworld.B、ItwasbuiltfortheRoyalfamily.C、Itmarkedanewerainmotortravel.D、Itattractedla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受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衡量人才的标准。
洗钱罪所掩饰、隐瞒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于下列哪些犯罪?( )
按照对未来股利支付的不同假定,股利贴现模型(DDM)可演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中不包括()
指按照某种指数构成的标准,购买该指数包含的证券市场中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的基金,其目的在于达到与该指数同样的收益水平的基金是()
需求价格点弹性适用于()。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
李某(45岁)平时十分喜爱侄儿李小(12岁),2010年7月18日,李某带李小上街去玩游戏,看见卖福利彩票的,李某摸了几张均未中,便让李小去摸,但李小没钱,李某给李小5元钱,“拿去摸奖吧,凑个热闹,不用还了。”结果,李小摸得价值50万元大奖。李某声称该
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中的正确标点符号:恩格斯说过:“言简意赅的句子,一经了解,就能牢牢记住,变成口号;而这是冗长的论述绝对做不到的()毛泽东同志也强调过,讲话、写文章“都应当简明扼要()我国历代作家常以“意则期多,字则唯少()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