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周甲。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周某离婚后未再婚。吴某与王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由
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周甲。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周某离婚后未再婚。吴某与王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由
admin
2013-12-28
35
问题
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周甲。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周某离婚后未再婚。吴某与王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由于周某看望周甲遭到吴某的阻止,双方发生纠纷。对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周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B、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C、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吴某也无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D、周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周甲,取决于周甲是否同意
答案
C
解析
依《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其监护人。依《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周某并未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离婚不是理由。周甲作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同意的意思能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C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均为A市的市辖县,属C省。甲县海龙化工厂与乙县红星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化肥购销合同,海龙化工厂为出售方,红星公司为购买方,货款总价为20万元,合同约定由海龙化工厂将货送至乙县红星公司。现当事人双方同意以协议的方式约定该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依照
下列案件中,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山西省甲市A区人民法院委托甘肃省乙市B区人民法院执行某民事案件,但受委托法院接到委托函后半个月迟迟未执行,此时甲市A区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哪一级法院指令乙市B区法院执行?()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
选项所列哪些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下列侵权行为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有________。
下列哪些案件或者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可以适用调解?()
某市法院受理了一批破产重整案件,经债权人分组讨论,其重整计划均未获得全部通过。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法院不可行使强制批准权?()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金数额发生争议,乙根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是甲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异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就本案处理意见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已知某气缸用Z个小径为d1的普通螺栓连接,作用在汽缸盖上的总轴向载荷为R,单个螺栓所受预紧力为F’,剩余预紧力为F’’,螺栓的许用应力为[σ]。分析单个螺栓所受总拉力F。的大小,并写出其强度条件公式。
我国新疆地区瓜果较甜的主要原因是()
以下关于半固定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缺铁性贫血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应是
A、加酸产生白色沉淀B、与硝酸银反应产生黑色沉淀C、麦芽酚反应D、硫色素反应E、呈色反应维生素K1的鉴别反应为( )。
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静态评价指标有()。
甲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该公司股份。公司成立后,他并未成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经理。根据法律规定,他持有的公司股份最早可以转让的期限是( )。
管理者的角色体现在()。
窗体上有两个文本框Text1、Text2以及一个命令按钮Command1,编写下列程序:DimyAsIntegerPrivateSubCommand1_Click()DimxAsIntegerx=2Text1.Text
Inordertostaywarmduringanextendedperiodoftimeexposedtofrigidweatherabigheavycoatwornovernormalclothing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