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情形中,应认定有因果关系的情形是:
下列情形中,应认定有因果关系的情形是:
admin
2009-03-10
32
问题
下列情形中,应认定有因果关系的情形是:
选项
A、雇主甲在下雨打雷天仍然令雇员G外出干活,G不幸被雷电击死
B、医生乙很轻率地告诉病人N,他怀疑N患有癌症,致使N患上了精神病
C、车主丙见小偷S溜进车库盗窃自己的汽车,就对s大喊一声,S被惊吓在逃跑时摔断了腿
D、丁在斗殴中使用匕首深深扎入H的腹部造成大出血,医生D经验不足处置不当,H失血过多死亡
答案
D
解析
ABC情形,行为人行为只是结果的条件,缺乏相当性。另外,该行为自身明显不是某种犯罪的实行行为,考虑其刑法意义的因果没有实际意义。D项中丁的行为本身包含着发生结果的极高概率,D的轻微不当医疗行为不中断因果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i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为其生产的啤酒申请注册了“冬雨之恋”商标,但在使用商标时没有在商标标识上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下列哪一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下列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是()。
兹有四个案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因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观点可以成立
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
王某与其儿子小王某父子关系恶劣。王某去世前总是和别人说,不让小王某继承自己的财产。小王某也在王某生前多次宣称,日后不会要王某一分钱。2018年1月王某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甲科技公司接受乙汽车厂的委托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双方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则甲科技公司完成委托的发明创造之后,如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归()。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哪些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机试题
建立医患关系的原则是
WilliamPenn,thefounderofPennsylvania,______defendedtherightofeverycitizentofreedomofchoiceinreligion.
A.门冬酰胺酶注射剂B.地塞米松注射液C.链霉素注射剂D.阿仑膦酸盐E.鱼鲑降钙素唯一具有止痛作用,且必须做皮试的骨质疏松治疗药物是
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个人贷款签约与发放的表述,正确的有()。
银行进行资本管理的目的是持有充足资本,既要确保资本充分覆盖风险。满足监管机构设定的最高资本要求,义要确保资本能满足风险偏好,支持银行战略目标实现。()
微机中的CMOS主要是进行参数设置,CMOS的功能包括()。
设F1,F2是双曲线C:=1(a>0,b>0)的两个焦点,P是C上一点,若|PF1|+|PF2|=6a,且△PF1F2的最小内角为30°,则C的离心率为__________.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这一制度的特点不包括()。
下列关于我国金融常识的说法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