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1999年10月7日,贾某在集市上见张某在出卖一头大犍牛。贾某上前仔细观察以后,决定买下此牛,遂向张某问价。张某开价4 000元,贾某还价2 000元,张某不允。贾某拿出2 000元硬塞入张某的口袋里,牵起牛就走。张某见状急忙上前阻拦,告知贾某2 000元
1999年10月7日,贾某在集市上见张某在出卖一头大犍牛。贾某上前仔细观察以后,决定买下此牛,遂向张某问价。张某开价4 000元,贾某还价2 000元,张某不允。贾某拿出2 000元硬塞入张某的口袋里,牵起牛就走。张某见状急忙上前阻拦,告知贾某2 000元
admin
2019-05-21
15
问题
1999年10月7日,贾某在集市上见张某在出卖一头大犍牛。贾某上前仔细观察以后,决定买下此牛,遂向张某问价。张某开价4 000元,贾某还价2 000元,张某不允。贾某拿出2 000元硬塞入张某的口袋里,牵起牛就走。张某见状急忙上前阻拦,告知贾某2 000元买一头牛无论如何太少,并将贾的2 000元塞还给贾某。贾某大怒,扬言“这头牛,老子今天要定了!”见张某仍要阻拦,贾某遂将张某打倒在地,并大声吼道:“老子给你面子你不要,那就白送给我,回去想明白了再说吧!”然后牵起牛扬长而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右耳被贾某打聋。贾某将牛牵走后,来到邻村好友屠户齐某处,将牛的来历告诉齐某并声称“有好处大家一起得”,提出以3 000元将此牛卖给齐某。齐某表示同意,将牛买下后屠宰出售。案发后,公安机关找齐某了解案情,齐某称贾某1999年10月7日一直与其在齐家,并未到集市上去。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贾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果构成犯罪,请说明罪名和理由。
选项
答案
贾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贾某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攫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又在抢劫的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情节加重行为,因此,对贾某按抢劫罪加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需要说明的是,从表面上看,贾某是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强买商品,非法牟利,情节严重,似乎能构成强迫交易罪,但由于张某已将钱“还给”贾某,因此,实际不存在交易。如果贾某又把2 000元扔给张某,则能成立强迫交易罪而非抢劫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S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条件是:该分支机构有( )。
下列协议中,应由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2013年单选31)
(2017年真题)甲、乙约定:甲赠与乙紫砂壶一把,该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该合同属于()。
下列选项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甲邀请乙一同到河边钓鱼。当乙甩竿时,鱼钓挂在旁边裸露的电线上,乙当场触电身亡。经查,该输电线路属供电局所有。对乙的死亡应承担责任的是()。
(2016年真题)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他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警察甲因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子同居。该军官信任自己的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
甲2005年10月2日离家到某地工作,后与家人失去联系。2010年6月3日甲的妻子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甲进行了死亡宣告。但是甲实际上没有死亡,而是辗转各地工作。2011年3月15日,甲到商场为自己购买了数码相机一部,该民事法律行为(
事实一:甲的孩子得了重病,急需大笔现金进行治疗。情急之下,甲决定铤而走险,伪造了房屋产权证明,并以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银行未发现房屋产权存在问题,同意了甲的贷款申请。事实二:拿到贷款后,甲担心日后案发,警察会找他的麻烦。于是找到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不会引起发汗速度加快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燃气管道穿越不通航河流河底时,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
赵海2008年6月从某技工学校毕业,因工作不好找,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在某单位担任出纳职务。赵海参加工作以后,感到出纳工作太琐碎,所以在工作上应付差事、敷衍了事,不求上进,不主动学习业务知识,也从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0年年底一次偶然机会,赵海在
下列选项属于功能复合材料的是()
①传说光绪廿八年禹县知事以给慈禧庆寿为名,征集工匠在禹州设窑烧制贡品,这些仿制的钧窑贡品,釉色天蓝,形神兼备②宋钧窑瓷器到明代中叶以后便已衰退,到清代几乎濒临绝迹③于是河南禹县神重镇的老艺人开始恢复烧窑的试验,终于烧出了“雨过天青”般的蓝钧釉瓷器④到
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是()。
[*]
要使一个文本框具有水平和垂直滚动条,应先将其MultiLine属性设置为True,然后再将ScrollBar属性设置为______。
Anewstudyconductedhasdemonstratedthatpublictransportismoreefficientthancars.Thestudycomparedtheproportionof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