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审判制度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dmin2013-01-11  18

问题 下列有关审判制度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我国的审判制度是在“议行合一”的制度框架下建立的
B、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法院
C、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诉讼活动实行审判中心主义,其侦查起诉程序被称为“审判前程序”
D、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法院和政府均隶属于议会,议会对它们的权力进行制约

答案D

解析 “议行合一”是指在承认国家机构间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强调把一切国家权力集中于代议机关之手,强调代议机关地位的最高性及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代议机关。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从属于各级人大,并受人大的监督。因此我国的审判制度是在“议行合一”的制度框架下建立的,A项正确,不能选。《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B项正确,不能选。许多国家例如美国、英国等的诉讼活动以审判为中心,而审判前的侦查起诉程序被称为审判前程序,C项正确,不应当选。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法院、政府与议会的关系因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英国,议会对法院和政府的权力进行制约,而在美国,法院、政府与议会是平起平坐的三个权力中心之一,三者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所以 D项说法错误,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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