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某故意伤害案的法庭审理过程中,旁听的被害人亲属甲对辩护律师的辩护发言多次表示不满,并站起来指责律师,经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无效。法院对甲可以做下列何种处理?

admin2009-04-23  37

问题 在刘某故意伤害案的法庭审理过程中,旁听的被害人亲属甲对辩护律师的辩护发言多次表示不满,并站起来指责律师,经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无效。法院对甲可以做下列何种处理?

选项 A、由审判长责令甲具结悔过
B、由审判K决定将甲强行带出法庭
C、审判长决定对甲处以700元罚款
D、审判长决定对甲处以10日拘留

答案2

解析 根据《高法解释》第18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合议庭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减;(二)对于不听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三)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四)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具结悔过不属于合议庭可采取的措施,而对于拘留和罚款,审判长尤权决定采用,必须由法院院长来批准。所以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xn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