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诉讼活动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下列诉讼活动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admin
2009-04-23
31
问题
下列诉讼活动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选项
A、聋哑被告人张某涉嫌盗窃,开庭审理前他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张二妹(系某大学学生)担任他的辩护入和翻译,法院不准予担任翻译,而只准许担任辩护人
B、某市巾级人民法院聘请就职于该市人民检察院鉴定部门的贺某对被害人伤情进行鉴定,并在庭审过程中出庭,被告人崔某在庭审过程中申请贺某回避,对于贺某的回避应当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作出回避决定
C、某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对其先前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应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
D、李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员黄某与自己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两家还曾因卫生间水管漏水发牛过纠纷,遂申请黄某回避。对于黄某的回避,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答案
1,4
解析
根据《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以被告人张某的妹妹可以担任张某的辩护人,另根据《刑诉法》第28条和第31条规定,由于张二妹是本案被告人张某的近亲属,不能作翻译人员,所以A项正确。依据谁指派或聘请,谁决定的原则,鉴定人贺某的回避应当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B项错误。《高检规则)第30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作出回避决定的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因此,C项正确。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条规定,报复陷害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所以此案中的侦查员黄某应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依据《刑诉法》第30条规定,本案中的黄某应由检察长决定,而非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所以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S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赵某与路某是同学,赵某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路某系某人民法院审判员。赵某的下列做法并不违反职业道德的是:
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全国军舰在公海上如果发现外国船舶有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国际性犯罪行为时有权登临检查。下列哪些船舶可以成为登临的对象?()
某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决定对该县国有企业A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A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A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B之间的一笔购销木材合同存在疑点,遂决定到B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B企业,并向B企业的
在我国,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的国家机关有哪些?()
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做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1999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了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0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A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0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的实践中通过对下级法院类似案件的若干判决进行比较,从中选择出个别可供其他法院借鉴的案例,这种推理方法是下列哪一种?
中国公民李某随父母出国后定居于甲国。2007年1月5日,李某满18岁。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李某到甲国的一中国名表直销店购买了一款名表,价值折合为人民币4000元。未曾想到的是,他刚出该商店到一商场就见到同一款的手表正在搞促销活动,价格便宜了三分之一。李某便
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
随机试题
患者,女,72岁。患中风,伴半身不遂、偏身麻木、言语不利,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的中药汤剂(人参、土鳖虫、水蛭、赤芍、乳香、降香、檀香、全蝎、蜈蚣、冰片、蝉蜕、酸枣仁)。服药10天后患者出现恶心、呕吐、气短、血压下降、溶血性贫血、酱油尿、黑
矿业工程成本管理,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的是()。
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我们习惯上称之为()。
家庭社会工作的一般性任务是什么?()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论述情绪理论中的拉扎勒斯的认知-评价理论。
主张课程设置首先要考虑的是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的课程流派是()。
全日制普通教育属于()。
有函数模板声明和一些变量定义如下:template<classT1,classT2,classT3>T1sum(T2,T3);doubledl,d2;则下列调用中,错误的是()。
请在“答题”菜单中选择相应的命令,并按照题目要求完成下面的操作。注意:以下的文件必须保存在考生文件夹下。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文档word.docx,按照要求完成下列操作并以该文件名保存文件。按照参考样式“word参考样式.gif”完成设置和制作。设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