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
admin
2010-06-20
36
问题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
选项
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
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
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
C
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f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单位犯罪中,不应该实行单罚制的是()。
姜某因为涉嫌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可以充当姜某辩护人的是:
张杰涉嫌绑架罪,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张杰遂聘请了一律师,则该律师不能实施的行为有:
赵某与王某系邻居,两人一日为一小事打起来,造成王某轻伤,王某遂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审查后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经开庭审理后,人民检察院觉得不应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遂要求撤回
被告人何某在下班回家路上,骑车不慎碰到路边行走的施某,两人发生口角,施某打了何某一拳,何未敢还手,当施又向前走了10余米远时,何持水果刀骑车从后猛刺施后背一刀,骑车跑掉,而施某因被刺破主动脉,大出血休克死亡。对何某行为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有:
赵某系中国人,在美国盗窃一名美国人100美元;布什系美国人,在美国盗窃了中国人刘某100美元。下列对于他们适用法律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A.喘B.哮C.短气D.少气E.咳嗽
患者,女,36岁。症见倦怠乏力,食少便溏,四肢不温,月经量多,上臂和大腿皮下有瘀斑,心悸心慌,舌淡苔薄白,脉沉迟。治宜选用的方剂是
下面指标属于Tweed分析法构成的是
自动投案的时间必须是在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以前,或虽然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 ( )
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是指将一部分()集中起来,形成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活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弥补市场缺陷。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下列不是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是()。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逻辑证明是根据前提条件推断出某种结论的思维过程,它是探索真理、论证真理和扩大真理范围的手段,是对实践标准的一个重要补充,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因为
Youaregoingtoreadalistofheadingsandatextaboutplagiarismintheacademiccommunity.Choosethemostsuitableheading
IfyourchildisaskingforUggbootsorapriceyhottoyfortheholidays,it’stimeforateachablemoment.Evenifyourkid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