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姜某因为涉嫌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可以充当姜某辩护人的是:
姜某因为涉嫌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可以充当姜某辩护人的是:
admin
2009-03-15
21
问题
姜某因为涉嫌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可以充当姜某辩护人的是:
选项
A、姜某的儿子,正在上初中,但是学习成绩优异
B、姜某的表哥,因为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现正在缓刑考验期
C、姜某的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姐姐
D、姜某的弟弟,在审理姜某抢劫案的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答案
4,8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p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与李某的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为2017年3月1日,但是李某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明确表示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张某于2017年2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司考试题)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司考试题)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这体现了()。
在我国,公示催告申请人应为()。
(司考试题)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2016年司考试题)甲、乙、丙等拟以募集方式设立厚亿股份公司。经过较长时间的筹备,公司设立的各项事务逐渐完成,现大股东甲准备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试题)杨某为其妻王某购买了某款人身保险,该保险除可获得分红外,还约定若王某意外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20万元。关于该保险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经采取处置措施,该银行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资产情况进一步恶化,各方人士均认为可适用破产程序。如该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2016年法考真题]
随机试题
________?总是离人泪。(王实甫《西厢记.长亭送别》)
骨巨细胞瘤治疗方案的确定决定于
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初期,经济增长一般都以集约型增长方式为主。()
下列项目中,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学生的知识学习过程主要是一个对知识的内在加工过程。它包括三个阶段,即知识获得、知识保持和()。
经营者采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自身义务的行为是()。
甲、乙、丙、丁是同班同学?甲说;“我班同学考试都及格了。?乙说:“丁考试没及格。?丙说:“我班有人考试没及格。?丁说:“乙考试及格了。?已知四人中只有一人说真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断定是真的?
某研究所有15名研究员和研究生,再过几天,该所将增加1人。无论该所是否增加1人,下述情况都不会改变:在这些科研人员中,研究生多于研究员;男研究员多于男研究生;男研究生多于女研究生;至少有一位女研究员。由此可见,即将增加的人是?
Howmuchphysicalactivityshouldteenagersdo,andhowcantheygetenough?Manyteenagersspendalotoftimebeingsedent
There’saworldpapershortage.There’sanationalbottle【C1】______,andwe’rerunningoutofrawmaterialsliketimberandt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