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杨某饲养的猎犬将宋某咬伤,宋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200元。在诉讼中,杨某应对以下哪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
杨某饲养的猎犬将宋某咬伤,宋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200元。在诉讼中,杨某应对以下哪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
admin
2009-03-14
32
问题
杨某饲养的猎犬将宋某咬伤,宋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200元。在诉讼中,杨某应对以下哪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
选项
A、宋某并未被该猎犬咬伤
B、宋某对于自己被猎犬咬伤主观上有过错
C、宋某所花费的医疗费共计200元
D、邻居何某对于猎犬伤人有过错
答案
4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责任的倒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此为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此原则有例外,在《民诉法意见》第64条中规定:“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5项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B、D不应选。而A项属于被告否认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应由被告杨某承担举证责任。至于C项属于原告宋某主张的自己受到损害的事实,应当由宋某举证。因此,只有C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S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一机械厂的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某年11月乙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听说这种草药在上海的价钱较高,正好甲要到上海出差,于是乙就委托甲将草药带去卖掉。甲却将草药带到邻村的一朋友家中;朋友的父亲丙是一名老中医,他看了之后
案情:2008年4月20日,王某(男,40岁,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4年刑满释放)在街上闲逛之际认识来该市找工作的一农村青年妇女路某。王见路颇有姿色,遂以介绍工作为名将路某骗至一偏僻处将其强行奸淫。过了两天,王某又见到路某,遂将其以1万元的
某甲是某私营家具厂的老板,甲为骗取贷款,照银行印章的样式,伪造了中国银行某分理处的储蓄章和行政章,并套取整存整取存单的样本,印制大量空白存单,然后制作5份金额各为500万元的假存单,并持该存单到某信用社以家具厂的名义要求抵押贷款,从某信用社开出5份抵押证明
2008年5月,甲、乙二人人室行窃,正在客厅翻找钱物时,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甲某怕丁某叫喊,立即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摁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捡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用刀朝丁某的背部连砍两下,致使丁某当场昏迷。在乙某接
某食品公司与某农业技术研究院共同设立从事食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协议内容为:(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食品公司以货币出资,金额200万元,另外以某食品商标作价300万元,研究所以新型食品加工专利技术出资,该技术作价,500万元(有评估机构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经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数日后区检察院提出公诉。市人民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
A律师事务所为招揽更多的业务,实行按案件标的额为介绍案件的人提取一定的“案件介绍费”,并且对几个较为重大的案件,给予了“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B律师事务所的案件揽走,B律师事务所对A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
试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关于案件的审理是否公开,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假设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李大民与张小丽离婚,李大民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对于针刺引起的血肿,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患者男性,28岁,右前臂可见大片红斑,其上可见针头至粟粒大小丘疱疹,有明显浆液性渗出,诊断为急性湿疹
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的护理,不正确的措施是
被告人蔡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人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架,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九十余个。李某是某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
商业银行的性质不包括()。
关于认知心理学的描述,以下哪项是不正确的?()
能力发展的个体差异主要表现在()上。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参考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二、给定资料1.2
劳动技能课上老师给出一道手工题:一张正方形纸片,在一对对角处各剪去一个边长为1厘米的小正方形(如图所示),想办法把这个缺角的正方形恰好剪成一些长2厘米、宽1厘米的小矩形。问:初始的大正方形边长要多大时,任务才有可能完成?
Theaboveexperimentshowsthatnotalltheinformationwhichisreceivedcanberetainedforevenasecond.Theinformation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