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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蔡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人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架,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九十余个。李某是某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 )
被告人蔡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人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架,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九十余个。李某是某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 )
admin
2013-05-03
32
问题
被告人蔡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人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架,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九十余个。李某是某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 )
选项
A、李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蔡某无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B、李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C、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权申请回避
D、李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蔡某无权参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
答案
B,C,D
解析
因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所有诉讼参与人共同的诉讼权利。证人李某和被害人蔡某当然也共同享有此项权利。但是,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只有被害人李某才具有,证人蔡某没有此项权利,故B选项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故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此权利,C选项当选;至于参与庭审而言,被害人可以全程参加,而证人则只能在出庭作证时参加,故D选项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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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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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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