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甲、乙二人人室行窃,正在客厅翻找钱物时,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甲某怕丁某叫喊,立即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摁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捡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用刀朝丁某的背部连砍两下,致使丁某当场昏迷。在乙某接

admin2015-09-30  30

问题 2008年5月,甲、乙二人人室行窃,正在客厅翻找钱物时,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甲某怕丁某叫喊,立即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摁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捡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用刀朝丁某的背部连砍两下,致使丁某当场昏迷。在乙某接着翻找钱物时,甲某将丁某拖到卧室,对丁某实施了强奸。尔后,二人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110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52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某曾在1998年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03年刑满释放。另外甲某主动交待曾经在1998年3月诈骗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的犯罪事实。问题:用刑法有关知识全面分析本案。

选项

答案(1)甲乙二人入室盗窃当场使用暴力将丁某打成轻伤,应当转化为抢劫罪。 (2)甲在共同犯罪之外实施了强奸的犯罪行为,属于实行行为过限,应当独立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3)甲乙二人在共同犯罪中都是积极主动实施暴力行为,都是主犯,均对抢劫罪负全责。 (4)甲乙二人属于入户抢劫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应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还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甲乙二人在犯罪过程中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如果甲乙二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和缴纳罚金的,那么应当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甲刑满释放后5年之内又犯抢劫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7)甲某主动交待的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不能数罪并罚,因为该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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