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5-09-16  30

问题 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属确认之诉
B、甲向法院申请,宣告与养女的收养关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甲因劳务合同诉乙要求支付劳务费,该诉讼为给付之诉
D、甲、乙离婚后,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离婚损害,属于确认之诉

答案C

解析 诉有三个要素:有起诉和被诉方,有诉讼标的,有诉讼理由。而A项中没有被诉一方,而且当事人之间没有发生争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构成诉。故A项错误。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只有原告需要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变更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申请抚养关系无效实为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收养关系,而不是改交。故B项错误。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可能是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可能是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如请求被告支付租金,返还借用物、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播放广告,停止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等。故C项正确。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确认之诉可以进一步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前者指原告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的诉讼,后者是指原告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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