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2016年卷三78题,多选)
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2016年卷三78题,多选)
admin
2020-04-26
29
问题
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2016年卷三78题,多选)
选项
A、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B、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C、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权异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可见,被告应当向受诉法院而非上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之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通过上诉予以救济。故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之中并无管辖错误的规定,管辖错误不构成法定的申请再审事由,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L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乙公司的销售人员,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2009年12月11日晚,甲利用没有被回收的保险柜的钥匙,进入乙公司,将公司保险柜中的公章偷盖在空白纸上,后将这些纸制成乙公司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晓。对该合同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
原告继承人李函在一审继承案件中败诉,李函不服提出上诉,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李函仅对其二哥李笑继承了其父45%的财产表示不服,对于其他继承人的份额没有提出异议。对此情况,二审法院可以:
大发公司与宏远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大发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大发公司派人调查宏远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宏远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大发公司遂暂时不向宏远公司交货。则关于大发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蓝天公司与圣美公司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合同,位于A市的蓝天公司从圣美公司购买一套大型生产设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蓝天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蓝天公司收到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化肥厂与幸福村签订一份化肥购销合同,由于化肥厂工作人员的疏忽,向幸福村提供了不能给果园使用的化肥,致使幸福村遭受了约8万元的经济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幸福村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幸福村提供证据证明仲裁员在仲
蓝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蓝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质量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蓝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比较特殊。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由本院院长院长批准,但是不受该限制的是哪类案件?()
曹某与刘某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2013年1月,曹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违约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该案书记员两次到曹某家送达判决书曹某均拒绝接收。对书记员下列做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个选项正确?
随机试题
Manyyoungpeopletellmetheywanttobewriters.Ialwaysencouragesuchpeople,butIalsoexplainthatthere’sbigdifferenc
以下颌骨病变内可含多核巨细胞,除了
女,55岁。国家公务员,30年来因丈夫(高级工程师)有外遇,夫妻感情不佳,总想离婚,但又总舍不得孩子,又怕丢面子,来到心理咨询门诊,想问心理咨询师,离婚还是不离婚好?此时心理咨询师最应注意的原则是
B公司是微型电脑芯片领域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为了保住其在该领域的地位,B公司加强对零售商和经销商的控制。A企业在微型电脑芯片市场的占有率仅次于B公司,为了能够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开发产品的独特性,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差异化的形象。其次
螺钉受力如图,已知螺钉和钢板的材料相同,拉伸许用应力[σ]是剪切许用应力[τ]的2倍,即[σ]=2[τ],钢板厚度t是螺钉头高度h的1.5倍,则螺钉直径d的合理值是()。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偷逃税额达5万元的,构成走私罪。()
甲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以1000万元取得对乙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万元。2011年12月25日甲公司又出资1。0万元自乙公司的其他股东处取得乙公司10%的股
下列不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是()。
Asmanycollegegraduatesarescramblingtofindjobs,oneofthemostimportantthingsforgraduatestounderstandisthatyou’
ReadthefollowingpassageandchoosethecorrectanswerfromA,B,CorD.ChrisBaildon,tallandlean,wasinhisearly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