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的华人,在伦敦有住所。200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有一栋别墅、汽车、珠宝和若干存款。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的华人,在伦敦有住所。200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有一栋别墅、汽车、珠宝和若干存款。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
admin
2009-01-19
59
问题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的华人,在伦敦有住所。200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有一栋别墅、汽车、珠宝和若干存款。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选项
A、中国法
B、英国法
C、动产适用英国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D、伦敦财产适用英国法,中国财产适用中国法
答案
4
解析
依《民法通则》第149条的规定,涉外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从题干上看,甲的住所在美国,在中国、美国都有动产和不动产,所以不动产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所以,正确答案应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w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有:
甲企业为兴建一批厂房,向银行贷款5000万元,以原有厂房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原有厂房所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同时进行抵押。现甲企业无力偿还银行债务,甲企业同时对乙企业负有债务1000万元,现银行欲对设定抵押权的厂房和该厂房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行使抵
袁某的一头牛从牛圈中奔跑出来,被邻居冯某发现。冯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家的牛圈,准备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但当晚刮大风,牛圈的一根梁倒落,将牛砸死了。冯某将牛肉出卖,得款520元,花去人工费50元。此种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两厂同是保暖内衣的生产厂家,2001年秋冬季保暖内衣热销,使得原料供应紧张。甲厂得知乙厂让丙运输公司运输原料,为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甲厂派人在丙运输原料的途中制造交通事故,致使丙不能将原料按时运到乙厂,乙厂不能及时出货,造成了严重损失。则以下说法正确的
关于著作权的行使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双方就其执行政府定价产品达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于2000年11月11日付款提货,但因乙方迟延付款,合同于11月25日履行。合同约定每吨1万元,11月11日国家定价调整为1.1万元,11月25日调整为1.2万元,则合同应按什么价格执行()。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选定我国某法院作为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的法院。关于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常为乙制作手丁制品,历来都是由乙先向甲支付货款,而后交货。这次数量较大,乙要求订立书面契约,并将货款支付时间延至甲交付手工制品之后。甲是文盲,乙向甲谎称,契约内容与以往的做法完全一样,甲遂在契约上画押。该契约效力如何?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进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
请根据通说判断下列占有为何种占有: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不是月经的生理现象
墩台基桩入土深度为12m,土质为软塑黏土,应采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加强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中,以下措施正确的是()。Ⅰ.制定基金职业道德规范Ⅱ.宣传基金职业道德规范Ⅲ.建立职业道德奖惩机制Ⅳ.建立基金从业人员道德档案
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失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承担。()
“我们知晓的比我们能讲出的多”说的是()
教育政策是政府为解决现实中各种重大的教育问题、规划教育前景而规定的行动依据和准则。教育政策的制定需要遵循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从教育政策的形成过程分析,可分为五个阶段:(1)教育问题的出现;(2)教育问题取得合法性;(3
A、 B、 C、 D、 C题干组全部为中心对称图形,而选项中A、B、D都为中心对称图形,只有C不是中心对称图形。
关于银行资本风险比率指标,阐述正确的有()。
下列问题是是基于如下两个关系,其中供应商关系S的主键是供应商号,零件关系P的主键是零件号,而且P关系中的颜色值只能为(红,白,蓝)。
Youngchildrencansoon______wordtheyheartheireldersu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