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则如果甲行使不安抗辩权,表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6-08-15  48

问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则如果甲行使不安抗辩权,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甲听乙的竞争对手说乙逃避债务
C、甲在报纸上发现乙方有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况
D、甲滥用不安抗辩权,给乙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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