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居民企业A控股了一家甲国B公司,持股比例为50%,B公司持有乙国C公司30%股份。2018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B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 000万元,其中来自C公司的投资收益为400万元,按10%缴纳C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税额为40万元,当年在

admin2019-10-22  26

问题 中国一居民企业A控股了一家甲国B公司,持股比例为50%,B公司持有乙国C公司30%股份。2018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B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 000万元,其中来自C公司的投资收益为400万元,按10%缴纳C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税额为40万元,当年在所在国按该国境外税收抵免规定计算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税额为210万元,税后利润为760万元,全部分配。假设A公司申报的境内外所得总额为16 000万元(已考虑所有调整因素),其中取得境外B公司股息所得为380万元,已还原向境外直接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3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125
B、105
C、120
D、155

答案A

解析 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因为A公司对B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50%,超过20%。间接抵免负担税额的计算:本层企业B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A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210+40)+符合本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0]×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380)÷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760)=(210+40+0)×(380÷760)=125(万元)。即A公司就从B公司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为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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