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9-11-04  37

问题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张某侵占案.被害人李某没有起诉
B、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C、被告人李某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在被抓获前畏罪自杀身亡
D、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被害人何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A项中侵占是自诉案件,属于第4种情况;C项属于第(5)种情况。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K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