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1年5月,某地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县农业银行诉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都在3万元以下,符合小额速裁案件的受理标准。经征求原、被告意见,同意适用“小额速裁”。该院开庭不到30分钟,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关于该审判
2011年5月,某地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县农业银行诉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都在3万元以下,符合小额速裁案件的受理标准。经征求原、被告意见,同意适用“小额速裁”。该院开庭不到30分钟,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关于该审判
admin
2017-11-23
34
问题
2011年5月,某地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县农业银行诉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都在3万元以下,符合小额速裁案件的受理标准。经征求原、被告意见,同意适用“小额速裁”。该院开庭不到30分钟,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B、有利于当事人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其合法权益
C、有望破解案多人少的压力
D、在诉讼量不断增长和司法资源相对紧缺的大前提下,小额诉裁是一项现实的选择
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司法改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C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受理的案件?
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
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
关于被授权组织法律地位说法正确的有()。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
农民卞某、宋某想收购贩卖珍贵野生动物赚点钱,但没有买车资金。两人便找到乡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会计韩某(不是金融机构现职工作人员)借钱。开始韩某称“贩卖珍贵野生动物是违法的,按规定不准发放贷款”,不同意合作基金会贷款,后来韩某认为贩卖珍贵野生动物很赚钱,便提出合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以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但对于因下列哪些情形申请复议的案件,则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管辖?
某市制定一地方法规授权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并明确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直接主管该办公室工作。高某因私自设照相点被市场管理办公室罚款500元,高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本案复议机关是谁?
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情形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①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向当事人告知应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②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③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④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
随机试题
Fromchildhoodtooldage,wealluselanguageasameansofbroadeningourknowledgeofourselvesandtheworldaboutus.When
下列关于热力管道安装无损检测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下列权利中,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的有()。(2014年)
宏观调控的原则()。
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问题。2010年,三种房子均价增幅的排序正确的是:
能反映规模经济理论本意的是()。
下列哪些方式属于我国法律效力终止的方式?
如图所示,有两个关系R1和R2:则由关系R1和R2得到关系R3的操作是()。
A、Healreadyboughtacar.B、Hedidn’tmeantobotherthewoman.C、Hedidn’tsayhewouldcallthewoman.D、Heforgottocall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