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admin2018-05-10  39

问题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卷三第95题)

选项 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B、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
C、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应当重新选择

答案A

解析 选项A表述正确。根据《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其效力不受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的影响。所以,在本案中,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选项B错误。双方当事人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返还货款的请求虽然是不当得利请求权,但是是基于合同争议而产生,属于仲裁适用的范围,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选项C错误。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54条规定可知,简易程序的适用原则上并不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200万元以下的案件,当事人没有相反约定就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00万元以上的案件,需要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而且,仲裁庭还有自由裁量权。在本案中,双方争议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下,当事人没有相反约定,因而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选项D错误。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3条规定可知,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也可以受理国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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