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无子女,20年前收一养子乙。1998年养子到外地打工,甲担心以后生活无人照顾,与村委会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在其死后全部财产归村委会。2002年1月甲病重,邻居丙热心帮助,将甲照料得非常好。甲感动不已,立下遗嘱,将遗产的一半分给丙

admin2016-06-13  20

问题 甲无子女,20年前收一养子乙。1998年养子到外地打工,甲担心以后生活无人照顾,与村委会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在其死后全部财产归村委会。2002年1月甲病重,邻居丙热心帮助,将甲照料得非常好。甲感动不已,立下遗嘱,将遗产的一半分给丙。2002年10月甲去世。村委会处理丧事后,丙拿着遗嘱找到村委会要求分一半的遗产,乙也回来要求继承遗产,遂起纠纷。
如果甲死亡时的住所地是A市,其主要遗产在B市,村委会在C市,养子在D市,乙觉得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可向哪些法院起诉?(    )

选项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答案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hJ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