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5日,A县的新新食品公司与B县的伟达农产品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由伟达公司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向新新公司提供50吨花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交货地点为c县。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至2006年8月20号伟达公司仍未交货,新新公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

admin2014-02-08  31

问题 2006年7月15日,A县的新新食品公司与B县的伟达农产品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由伟达公司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向新新公司提供50吨花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交货地点为c县。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至2006年8月20号伟达公司仍未交货,新新公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另寻货源,向D县的样样红公司以每公斤2.2元的价格买下50吨花生。
如果双方后来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伟达公司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1个月内向新新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但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1个月后,伟达公司拒绝履行义务。新新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机构申请执行?(    )

选项 A、C县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B、B县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C、B县人民法院
D、C县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依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本题并未交代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因此,有执行管辖权的是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即伟达公司所在地的B县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故本题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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