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故意伤害乙,适用和解程序。下列关于本案诉讼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14-10-17  27

问题 甲故意伤害乙,适用和解程序。下列关于本案诉讼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的父亲,可以代甲与乙和解
B、若在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C、若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检察机关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D、法院经审查后发现甲在五年前曾因盗窃罪被处理过,法院决定该案不得适用和解程序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498条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甲的父亲经甲同意可以代为和解,故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故B错误,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程序。甲的盗窃罪发生在五年前,可以适用和解程序。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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