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法院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90题)

admin2017-03-14  37

问题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法院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90题)

选项 A、双方协商拟解除合同,但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一方向法院起诉的
B、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仲裁申请,因一方反悔,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
C、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后,一方向法院起诉的
D、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后,一方向法院起诉的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效力。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根据《仲裁法》第19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所以双方虽然解除了合同,但因赔偿问题所发生的争议还应当按照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法院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起诉,故A项不能选。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仲裁申请,因一方反悔,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就是说,这时法院也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起诉,所以B项也不能选。因为排除了AB两个选项,我们用排除法也可以得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实际上,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或被法院撤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5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民诉意见》第278条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现为第237条——编者注)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此时是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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