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
admin
2020-12-30
42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2)试分析该制度的构成条件。
(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
选项
答案
(1)该条是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有利于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时通过拒绝履行而免受损害。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有:①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③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④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抗辩权,其效力表现在:在对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如果对方履行了债务,该权利即消灭。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q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004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
案情:2004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
郭东是个体户陶德的雇工。1993年3月8日,郭东开车拉货返回陶德的商店途中,撞伤下班后骑车回家的行人刘美。刘美住院治疗1个月方出院,刘美要求郭东赔偿。经郭东所住的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刘美与郭东达成协议:郭东一次性赔偿刘美2000元,刘美今后不得再以此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拟成立喜洋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共5000万股,每股1元,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在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在何种情况下,得抽回其股本?
请结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律本质的看法,评论我国《物权法》第4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到期无力还款,丁设置抵押的房屋被洪水冲走,且未投保,丙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谁主张追偿权?为什么?
案情:张某欲寻找一处瑜珈授课的场所,遂与甲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公司将其沿街二层楼房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10年,自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开始计算。每年租金为10万元,张某于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租,以后每一
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目,己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
案情:甲以一批设备作为抵押向乙借款8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双方认为登记手续费太贵,所以没有进行登记。为了消除乙的疑虑,甲又让丙和丁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甲后来又以同一批设备作为抵押向华夏银行贷款120万元,期限也为1年,并且进行了登记。问
白某和赵某是否属于共同犯罪,二人在主观上属于哪种故意状态?白某和赵某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如何处罚?
随机试题
工作条件不良,会造成离心式压缩机叶轮破损。
散列函数其他名字为()
如图5所示,已知z1=28,z2=70,z3=126,模数mn=4mm,压力角αn=20。,中心距a1=200mm,a2=400mm,输出轴功率P1=lOkW,转速n1=1000r/min,摩擦不计。分析中间齿轮的受力。
下列关于翼静脉丛的描述错误的是
维管束为辐射型的药材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
下图为原核细胞中转录、翻译的示意图。据图判断,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中国古代一直以世界大国屹立于世界东方,可是让中国长期保持这种大国地位的背后支撑却是毫无发展潜力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中国古代的科技虽然辉煌,但是令人遗憾的却是这些辉煌的科学技术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并没有起过明显的推动作用或者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不是
我国四大名亭是因古代文人雅士的诗歌文章而闻名的景点。它们分别是:
Whatdoesthemanwa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