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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admin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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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09.2.87)
选项
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
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
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答案
B,D
解析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条,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6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据此,本案当中,应该由某县民政局对准予离婚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有提供证据证明民政局的行为违法的权利,但是不承担证明其违法的举证责任。故A项错误。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4条,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据此,B选项正确。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29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据此,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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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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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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