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冯某在火车搬运站做过多年的三轮车搬运工,熟悉搬运工作。2011年5月某日,冯某使用的三轮车坏了,向同事党某借了一部旧车暂用。党某告诉冯某,此车车闸失灵,还未修理。冯某说,我推了几十年的车,没关系。当日,冯某运货将车推至搬运站附近一斜坡处,为减小惯性,

admin2015-05-07  42

问题 被告人冯某在火车搬运站做过多年的三轮车搬运工,熟悉搬运工作。2011年5月某日,冯某使用的三轮车坏了,向同事党某借了一部旧车暂用。党某告诉冯某,此车车闸失灵,还未修理。冯某说,我推了几十年的车,没关系。当日,冯某运货将车推至搬运站附近一斜坡处,为减小惯性,卸下一些货物后,驾车下坡。终因车重坡陡,车闸不灵,将一行人撞成重伤,对冯某的行为应怎样认定和处理?(   )

选项 A、冯某的行为是意外
B、冯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冯某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冯某过失致人重伤,应减轻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 冯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冯某在下坡前卸下一部分货,说明冯某已经预见到,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下坡可能会产生危害结果。但因其自恃有多年的货运经验,又熟悉道路,轻信在卸下一部分货后,凭借自己的技术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从而最终导致撞伤行人。因而,冯某在主观上有过失,符合《刑法》第235条的规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冯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按照刑法的规定量刑,没有减轻刑事责任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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