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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做法中没有违法的是哪个?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做法中没有违法的是哪个?
admin
2014-10-28
40
问题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做法中没有违法的是哪个?
选项
A、用人单位甲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在徐某的请求下,工会拒绝要求甲公司重新处理
B、乙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了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对裁减人员给予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C、丙公司对因工负伤被确认为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邓某解除合同关系
D、丁公司与李某对解除合同关系协商一致,但是丁公司拒绝对李某给予经济补偿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点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问题。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司法考试的热点及难点,不注意去理清其中的关系要做对这类题是很难的,但是只要花工夫记住了其中几类不同的规定,这类题就很容易迎刃而解。《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同时,第28条又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所以D选项中丁公司拒绝给予李某经济补偿的做法是违法的。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因此,用人单位在特殊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不仅要提前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劳动者的意见,还应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该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同时第29条第1款又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人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C选项错误。《劳动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根据该规定,工会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求重新处理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这并不是工会法定的强制性义务,A项中工会拒绝为徐某要求甲公司重新处理,虽然在情理上说不过去,但并不会因此而导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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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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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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