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某市东城区开了一家大亨娱乐公司,2007年文化局和公安局以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有色情活动为由,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李某不服,以市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如果人民法院建议追加被告,即将公安局追加为共同被告,原告不同

admin2015-11-05  32

问题 李某在某市东城区开了一家大亨娱乐公司,2007年文化局和公安局以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有色情活动为由,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李某不服,以市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如果人民法院建议追加被告,即将公安局追加为共同被告,原告不同意,该怎么办?

选项

答案只能以文化局为被告进行审理,并通知公安局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行诉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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