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1. 甲题: 案情: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其中为解决近年来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新增加了第3

admin2014-07-01  30

问题 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1. 甲题:
案情: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其中为解决近年来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新增加了第33条的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试对律师会见当事人不被监听展开论述。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评议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乙题:
案情:2008年,网上充斥着各种有关“艳照门”的消息,并且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艳照门”事件直接波及的当事人不断增加,人们对其关注度也有增无减。人们的兴趣点从开始的对“艳照门”的关注,转向涉及艺人的个人生活和精神层面。现在看来“艳照门”事件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娱乐界的新闻,同时也是必须直面的法律问题。
请结合本事件,谈谈你对隐私权的理解。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评议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选项

答案甲题范文: 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为了保障律师与当事人秘密交流的权利,执法人员只能在“看得见听不着”的范围内对二者的交流进行监控,不能听取律师会见当事人时的谈话,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而在我国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因侦查人员在场,律师与当事人交流的充分性就受到了影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3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会见不被监听”,这一规定力图解决过去实践中存在的律师会见时由于侦查人员的在场而干预律师与当事人充分交流的弊端。这一规定也力图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与律师执业保障的国际准则进一步衔接,是颇值称道的。 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的规定,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解释。既可以将其理解为不使用监听设备对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过程进行秘密窃听,也可以理解为不得对会见过程的谈话进行秘密的监控和听取。我认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由于侦查人员在场经常被限制谈案情、限制会见时间,犯罪嫌疑人与侦查人员的对立立场等因素导致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完全交流和沟通的受阻,这一词语当然不仅仅是禁止对律师会见当事人时的秘密窃听,更重要的是要求执法人员不得“监视、旁听”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在会见时的谈话,这才是符合立法本意的。这一表述由于用语简洁而产生了明显的歧义,所以,我们还需要立法者对监听一词作出明确的界定。 总之,新《律师法》“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的规定保障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秘密交流的特权,反映了立法的进步,推动了我国立法进程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 乙题范文: 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他人知悉的个人秘密。隐私的范围包括隐私信息、隐私活动和隐私空间。受法律保护的隐私的具体范围,要受社会一般意识、民族意识和个人意识的影响。个人隐私对于每个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意义重大。 隐私权是自然人保守个人秘密的权利。在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今天,隐私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构成人格权的重要部分,也确立了法律对公民隐私保护的基本形式。 隐私权作为—种私权,是不应该有任何差别的。有人认为公民的知名度越大,他的隐私就应该越小,即透明度越高。我认为这种观点本身就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表现。本案中拷贝“艳照”的电脑维修人员和“艳照”传播源头人员,将涉事照片传播出去,对陈冠希以及女艺人负有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应当说平衡隐私权与知情权二者的关系是很难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人们的自由度越来越大,公众的知情权应当得到保障,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不意味着可以牺牲其他人的权利和利益。相反的,应当通过法律合理的规范,使每个人享有更多的实际权利,同时不影响他人权利的正常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个人的正常生活,保证社会和谐的运转。作为娱乐圈的明星们,国家和社会对他们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不是很强,“艳照门”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不能因为“艳照门”中艺人的不雅行为而可以任意地揭露他们的隐私,或者是对他们进行言论上的诋毁。 鉴于以上对隐私权问题的认识,结合我们国家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发展方针,我认为保护隐私权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立法者确定隐私的真正界限,把应该公开的事情和隐私分清楚,为保护隐私提供法律依据。第二,司法部门要提高对隐私权的保护意识,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惩处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使公民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新闻媒体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不能迎合一些低俗思想,助长社会不正之风。第四,文艺界的艺人要以其文艺素养在群众中树立地位,不能以所谓的炒作来吸引大众的支持。第五,公民要提高对隐私权的保护意识,对侵犯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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