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项情形应当数罪并罚?

admin2009-03-10  37

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项情形应当数罪并罚?

选项 A、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三在接受了原告的巨额贿赂后,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作枉法裁判
B、在接受了一房地产开发商20余万元的贿赂后,某国有大型企业副董事长李四挪用公款800余万元让其使用
C、某验资机构的工作人员王五在一重大项目上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并为此向客户索取了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物
D、某交通局副局长赵六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并在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对于选项A中的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行为人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规定处罚。因而B项中的情形应当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229条第2款的规定,中介组织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构成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对选项C中的情形不应当数罪并罚。选项D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赵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依据《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属于典型的受贿罪,因此对其应按照受贿罪一罪论处,谈不上数罪并罚。综上,本题答案应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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