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1月1日与当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记载借款金额1500万元,借款期限11个月,还款到期日11月30日; (2)当年用借款1500万元和自有资金800万元,购得非耕地45000平方米的

admin2014-01-25  37

问题 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1月1日与当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记载借款金额1500万元,借款期限11个月,还款到期日11月30日;
  (2)当年用借款1500万元和自有资金800万元,购得非耕地4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写字楼和普通标准住宅楼;
  (3)第一期工程主要是“三通一平”和写字楼开发,于11月30日竣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承包商全部土地的“三通一平”费用500万元和写字楼建造成本7000万元。写字楼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
  (4)到12月31日为止对外销售写字楼50000平方米,全部签了售房合同,每平方米售价0.32万元,共计收入16000万元,按售房合同规定全部款项于12月31日均可收回,有关土地权证和房产证次年为客户办理;其余20000平方米与某企业合作投资兴办五星级酒店,共担风险,该酒店2013年由于刚开业出现亏损,未分配利润。普通标准住宅楼尚未开发;
  (5)在售房过程中发生销售费用15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900万元。
  (说明:计算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13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选项 A、3668.21
B、3965.34
C、2019.78
D、2078.56

答案A

解析 2013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16000+20000×0.32—[1124.44+7244.44+2510.66+16000×5%×(1+7%+3%)]=22400—11759.54=10640.46(万元)
  【提示】以不动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不缴纳营业税。
  增值率=10640.46÷11759.54×100%=90.48%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0640.46×40%—11759.54×5%=3668.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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