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的一个彩电被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甲出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的一个彩电被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甲出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09-04-14
25
问题
甲的一个彩电被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甲出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
B、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D、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答案
1,8
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76条:“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依此可知A、D中的说法是正确的,故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t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枫叶公司向本市的商业银行支行借款100万元用于设备的更新.借款期限为1年。枫叶公司逾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多次催要,但是遭到枫叶公司拒绝。无奈,商业银行支行提起诉讼。问: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但是,在送达调解书时,
赵某系某啤酒厂的职工,2010年劳动节,该啤酒厂给每位职工发放了5箱本厂生产的某品牌的啤酒。放假期间,赵某邀请自己的几个老友到家里小聚。席间朋友们开怀畅饮,可是在赵某打开一瓶啤酒的盖子时,酒瓶突然发生了爆炸,导致赵某和几位朋友受伤,住院花去了大笔的医疗费用
A市某钢筋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污染了罗水县甲、乙、丙3个村共有的水库,受损达数万元。3个村联合向法院起诉索赔。经过法院调解,钢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索赔金额的50%,甲、乙表示同意,遂与钢筋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丙村时,丙村拒收,并声明当天调解他们不在
某市的电子公司和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一份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机械制造公司委托电子公司为其开发一些新型的电子监控技术。双方当事人约定,开发的期限为一年,开发的费用和报酬为200万元人民币,机械制造公司首先支付50万元,其余的150万,经过多次交涉,机械制造公司承认
为了转变企业长期亏损的局面,市纺织厂(位于和平区)于2007年8月30日,以市河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担保人向市河西区城市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合同在河西区签订,后纺织厂用贷款购买了一套德国产的纺织生产线。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利息为9.6‰。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关系。
论当事人申请再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关系。
简述被告不参与诉讼的情形及处理。(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简析我国《票据法》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某鲜花店因出售大批量的花篮,得到一张收款人为该鲜花店、票面额为1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该店背书转让了这张汇票。经过若干次背书后,这张汇票最后流通到某公司,当该公司持票请求付款时,付款银行拒绝付款,理由有二:一是票据从出票日起已经过了一个月;二是票据上的背
随机试题
改错题:改正句子中的错误。这种珍禽的数量逐年下降,主要是由于栖息地遭到破坏、污染及人类捕杀所导致的。
“改革开放”于()被写进了党章和国家宪法。
禽流感病毒属于()。
A.青霉素B.氯霉素C.红霉素D.土霉素E.灰黄霉素对淋病、梅毒可作为首选的药物是
眼(眼球运动、间接对光反射、直接对光反射、辐辏反射、眼球震颤检查)。
男,43岁。5年前曾患肝炎,腹胀2月,加重1周。体检:面色黝黑,颈部见散在分布的蜘蛛痣,蛙状腹,腹围100cm,移动性浊音(+),肝肋下2cm,质地硬,脾肋下4cm。拟诊肝硬化伴腹水。下述治疗措施哪项不妥
检查冒名顶替的证件时主要观察其五官的轮廓、分布如()。
数字出版产品的分销渠道包括()等。
一般每个课程时间段,讲师会运用一种培训方法,而并非只采取一种培训方法。()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然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写在指定位置。二、给定资料浙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