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赴宴饮酒,遂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丙的赔偿责任,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
甲赴宴饮酒,遂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丙的赔偿责任,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
admin
2022-05-24
28
问题
甲赴宴饮酒,遂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丙的赔偿责任,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
选项
A、如乙是与甲一同赴宴的好友,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B、如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乙为获高额报酬而代驾,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X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7题,单选)
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7题,单选)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78题,多选)
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83题,多选)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3题,单选)
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5题,单选)
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40题,单选)
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下列哪些材料?(2015年卷三78题,多选)
随机试题
对于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一般只编制收款凭证,而不编制付款凭证。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包括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
A.原发不孕B.继发不孕C.绝对不孕D.相对不孕E.不孕症曾有过妊娠,而后未避孕,连续1年不孕者
关于碘对比剂的叙述,正确的是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运行的约束机制取决于()。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应当由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风险监管报表是()。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可以作为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
已知A是正定矩阵,证明|A+E|>1.
Inmostlinesofthefollowingtext,thereisoneunnecessaryword.Itiseithergrammaticallyincorrectordoesnotfitinwith
"Almostuniversally,womenhavefailedtoreachleadingpositionsinmajorcorporationsandprivatesectororganizations,res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