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78题,多选)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78题,多选)
admin
2020-04-26
34
问题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78题,多选)
选项
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
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
D、其他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普通程序的基本特征。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普通程序外,还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其中,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A选项说“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并不确切,因为简易程序也是一审诉讼案件的程序,普通程序并不是一审诉讼程序的全部。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B、C、D三个选项所言,都是普通程序的基本特征,体现了普通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的区别。B选项说明普通程序具有基础性,C选项说明普通程序具有完整性,D选项说明普通程序具有广泛适用性。三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d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有50%份额,乙有30%,丙有20%,这套房屋租赁给丁期间,甲欲让其份额,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丙对甲转让份额行使的优先购买权,应由:()
甲乙二人各以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作门店经营之用。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农民李某家分得耕地6亩,现在想对这6亩地进行组合。以下关于李某对该6亩地的处分权,错误的说法是:()
香港华维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地区,在内地A地设有办事处,并在B地拥有一笔物业。因该公司与内地成方公司之合同纠纷,被成方公司诉至法院。该合同签订于C地,并约定D地履行,但现尚未履行,则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有哪些?
2013年5月,杭州某苗圃向宁波某园艺公司订购一批花木,为此,苗圃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元的现金支票,交付给宁波某园艺公司,票据上载明票据支付地为宁波某园艺公司所在地。园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去银行提款的过程中,不慎遗失了支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2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在证券投资活动中常用多条移动平均线的组合来进行股市分析,()天的移动平均线反应的是短期趋势。
A.凉血解毒B.利湿化瘀C.滋补肝肾D.温阳通络E.软坚散结
A.家庭自制发酵食品B.鱼、虾、蟹、贝类C.剩饭D.肉类、禽类、蛋类E.以上都不是引起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的好发食品是
施工导流的基本方式分为分段围堰导流和()。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席位实质包含了( )的含义。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长江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经批准于2013年1月1日发行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6%(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一致),期限5年的债券100万张,该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每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发行收入已收到并存入银行(不考虑发行费用)。该
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老舍创作的是()。(2014年下半年中学真题)
一个神经元的末梢和所连接的另一个神经元的膜之间的空隙叫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