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市甲加工厂与B市乙养鸡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1999年9月15日前,制作成烧鸡,在国庆节投入市场。9月27日,乙厂才把5万只活母鸡送至甲厂,甲厂拒收。乙厂再三称自己在A市人生地不熟,母鸡拉回B市,自己损失太大,准备在A市卖出,请甲厂看在老客户的面子上
A市甲加工厂与B市乙养鸡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1999年9月15日前,制作成烧鸡,在国庆节投入市场。9月27日,乙厂才把5万只活母鸡送至甲厂,甲厂拒收。乙厂再三称自己在A市人生地不熟,母鸡拉回B市,自己损失太大,准备在A市卖出,请甲厂看在老客户的面子上
admin
2009-02-14
24
问题
A市甲加工厂与B市乙养鸡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1999年9月15日前,制作成烧鸡,在国庆节投入市场。9月27日,乙厂才把5万只活母鸡送至甲厂,甲厂拒收。乙厂再三称自己在A市人生地不熟,母鸡拉回B市,自己损失太大,准备在A市卖出,请甲厂看在老客户的面子上,由甲厂暂时保管这批鸡,一旦乙厂找到买方立即拉走,并表示愿给甲厂一定好处,甲厂遂答应。10月3日,乙厂找到买方,即前来拉货。在此期间,甲厂为保管这批鸡共耗费饲料、人工费1000元,鸡共产蛋2万个。关于本案,下列陈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__。
选项
A、鸡蛋2万个应归乙厂所有
B、乙厂应当向甲厂支付保管费
C、甲厂有权拒收乙厂迟送的活母鸡
D、乙可以不向甲厂支付保管费
答案
2
解析
甲厂向乙厂购鸡是为了加工成烧鸡,以供应国庆节日市场。而乙厂本应在9月15日前交货,但迟至9月27日才向甲厂交货,致甲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而甲厂有权拒拒收货物。保管合同中,孳息日寄存人所有,因而,鸡蛋就归乙厂所有。甲、乙对保管费约定不明,视保管为无偿。参见《合同法》第94、377、366、379条第2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8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
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
某村村委会办公室财物被盗,村委会主任甲怀疑是村民陈某所为,即带领村治保主任等人将陈某带到村委会办公楼“审讯”。陈某拒不承认偷窃行为,甲即命人将陈某关押在办公楼的地下室。陈某感到冤屈,第二天早晨在办公楼地下室愤而自杀身亡。甲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向公安机关
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已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叫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500元“报酬”给丁,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
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
周某、赵某和贾某因涉嫌强奸、抢劫(共同犯罪),程某因涉嫌包庇贾某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周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生效后,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对周某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裁判可能有
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衅,后发生争执,江某卡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江某以为胡某已死,遂往其住处附近的区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江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
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1998年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纶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1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
某甲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某乙使用,在租期届满之前,某甲又将该房转让给丙,并未告知丙该房已出租的事实。则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我国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一般情况下,郊区明线线路的杆距为
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流通方式
下列选项中,属于他主占有的是()
长期慢性高血压病时,全身微小动脉的主要病理变化是
根据《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下列情况中,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是()。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使用行灯应遵守的规定不包括()。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下列字符串不属于标识符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