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市甲加工厂与B市乙养鸡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1999年9月15日前,制作成烧鸡,在国庆节投入市场。9月27日,乙厂才把5万只活母鸡送至甲厂,甲厂拒收。乙厂再三称自己在A市人生地不熟,母鸡拉回B市,自己损失太大,准备在A市卖出,请甲厂看在老客户的面子上
A市甲加工厂与B市乙养鸡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1999年9月15日前,制作成烧鸡,在国庆节投入市场。9月27日,乙厂才把5万只活母鸡送至甲厂,甲厂拒收。乙厂再三称自己在A市人生地不熟,母鸡拉回B市,自己损失太大,准备在A市卖出,请甲厂看在老客户的面子上
admin
2009-02-14
19
问题
A市甲加工厂与B市乙养鸡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1999年9月15日前,制作成烧鸡,在国庆节投入市场。9月27日,乙厂才把5万只活母鸡送至甲厂,甲厂拒收。乙厂再三称自己在A市人生地不熟,母鸡拉回B市,自己损失太大,准备在A市卖出,请甲厂看在老客户的面子上,由甲厂暂时保管这批鸡,一旦乙厂找到买方立即拉走,并表示愿给甲厂一定好处,甲厂遂答应。10月3日,乙厂找到买方,即前来拉货。在此期间,甲厂为保管这批鸡共耗费饲料、人工费1000元,鸡共产蛋2万个。关于本案,下列陈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__。
选项
A、鸡蛋2万个应归乙厂所有
B、乙厂应当向甲厂支付保管费
C、甲厂有权拒收乙厂迟送的活母鸡
D、乙可以不向甲厂支付保管费
答案
2
解析
甲厂向乙厂购鸡是为了加工成烧鸡,以供应国庆节日市场。而乙厂本应在9月15日前交货,但迟至9月27日才向甲厂交货,致甲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而甲厂有权拒拒收货物。保管合同中,孳息日寄存人所有,因而,鸡蛋就归乙厂所有。甲、乙对保管费约定不明,视保管为无偿。参见《合同法》第94、377、366、379条第2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8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花城市某单位干部区礼华退休后在郊区的老家建了一处宅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后来区礼华于2003年2月病逝,所建宅院由他的三个儿子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继承。三兄弟在市区都有住房,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龙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
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住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家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
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
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已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叫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500元“报酬”给丁,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
被告人王某因犯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某不服提出上诉,本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对王某的死刑判决。判决宣告后,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衅,后发生争执,江某卡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江某以为胡某已死,遂往其住处附近的区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江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
2010年案例分析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
某甲与某乙系夫妻,生一子丙。某甲因生意需要经常与其女秘书某丁外出,二人渐生情愫。某乙得悉,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与甲离婚。经法院调解,二人离婚,财产大部归乙,子丙亦归某乙抚养。经此打击,某甲生意渐渐衰落。然某丁对其不离不弃,始终默默支持某甲。某甲甚感欣慰,生意
随机试题
A.硫酸阿托品B.β受体阻滞剂C.毛花苷CD.利多卡因E.维拉帕米女性,32岁。近1年怕热、多汗伴心悸,BP130/70mmHg,心律规整,心率120次/分,应给予
关于高压变压器的叙述,正确的是
遗尿心肾失交证治疗的首选方是
风寒外束,肺气壅遏,咳喘者。宜选月外感风寒湿邪,上半身疼痛者。宜选月
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26题)
给水处理的主要方法不包括()。
青少年中期抽象逻辑思维趋向成熟的主要表现是()。
拖拉机厂电工张某,自恃技术熟练,在检修电路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路着火,部分设备被烧毁,损失10多万元,张某的行为构成()。
条件转移指令JNE的测试条件是( )。
HowtoSolveResearchProblems?I.【T1】______【T1】______—Problem:hardtodeviseathesisortopic—Solutiona)Digestyourno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