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民事法规有哪些发展和变化?

admin2015-12-30  43

问题 宋代民事法规有哪些发展和变化?

选项

答案宋朝,土地政策的改变,使得民事类法规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宋初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法律规定的重点在于均税,即尽量避免地多税少、地少税多、有地无税和地去税存,因而规定只要履行了“输钱印契”的程序,土地的买卖就是合法的。这一政策带来了民事法律的一系列变化。 首先,在民事主体方面,因“不抑兼并”而产生大量的无地之人,包括唐时的部曲,因租种地主(主户)的土地,而成为佃农(客户)。他们不再是地主的私属,而是国家的编户齐民,这使得民事权利主体的范围有所扩大。 其次,有关土地买卖和土地租佃的法律规定得以完善。有关土地交易的法律规定非常完善。土地买卖必须交纳土地交易税,须过割税赋,买卖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等都是相关法令的重要内容。在土地租佃方面,法律规定了两种具体方式。一是佃客完全依赖地主提供土地、牛、种子等生产资料而进行佃作的分成制,二是佃户用自己的耕牛、农具、种子而利用地主土地佃作的出租制。 第三,土地租佃制的发展推动了土地所有权、占佃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由土地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永佃权、占佃权、使用权等到用益物权,也可以独立进行有偿转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75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