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68题)

admin2018-03-23  26

问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68题)

选项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中最重要也是首先要解决的是继承人的范围,即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题解析的关键在于弄清楚当事人间的关系,主要把握是否存在法定继承关系。本题四个选项主要涉及钱某和吴某的遗产继承人有哪些。钱某既然与胡某离婚,两人就不存在财产继承关系。但是,两人的孩子甲和乙并不因父母离异而和亲生父亲钱某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甲和乙仍然是钱某的继承人,因此,钱某的继承人为甲和乙而不包括胡某,故A项错误。对于吴某而言,胡某是吴某的妻子而丙丁是其亲生子女,三人都是吴某的法定继承人。而胡某改嫁给吴某带来的与前夫钱某所生的两个孩子甲乙虽然与吴某都是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但是法律地位有所不同。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也就意味着乙与吴某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从而构成了拟制血亲关系,而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居住,两者没有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因此,甲不是吴某的法定继承人,而乙是吴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吴某的法定继承人为胡某、乙、丙和丁,故B项错误,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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