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2009年卷四第三题)

admin2018-03-24  26

问题 【案情】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2009年卷四第三题)
    【问题】
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选项

答案高级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效力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解析 《最高法解释》第314条第1款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可以看出,针对附带民事判决提出的上诉并不影响本案的刑事部分。本案中,尽管针对刑事部分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但由于杨某、董某被分别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上诉、抗诉期满后,针对该二人的判决并未生效,仍然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的审查。因此,高级法院应当按照死刑复核程序对两人的一审判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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