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0年司考.卷三.单11)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0年司考.卷三.单11)
admin
2016-06-13
37
问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0年司考.卷三.单11)
选项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
C
解析
参见《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第5条对合同签订地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c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简易程序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关于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针对王某又与生产帐篷的丙公司签订了该技术成果的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991年4月,甲、乙夫妇向丙、丁夫妇借款215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4分,至1991年11月21日本息还清;以甲乙所有的坐落在四平市铁东区金融大厦对面31号楼1单元7楼二室一厅(61平方米)房屋一处作为借款的抵押物,并进行房屋抵押登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高某因生活困难,于1978年底将房屋2间典给吴某,典价1500元,未约定典期届满未回赎视为绝卖。高某向吴某交付了房屋,吴某向高某支付了典价1500元。吴某自己居住到1988年时将房屋出租给孙某居住,每月收取租金400元。1989年因房屋年久失修,吴某出钱1
上海某公司经理李某携带以香港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东南亚办理业务,后在泰国李某将该汇票背书给马来西亚某公司经理,判断该背书行为是否有效,应适用哪国法律:
哈图和父亲带着12岁的儿子巴特进山打猎,不幸遭遇雪崩,三人全部遇难。哈图的妻子依玛闻此讯当即悲痛而死。哈图的母亲和岳父料理完丧事后,为争夺哈图等人的遗产发生纠纷。哈图母亲以所有财产均是她家的为由,要求继承全部遗产,而哈图的岳父则要求继承依玛的遗产,双方争执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甲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欠丁公司200万元且已经到期,现甲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请回答下列题:丁公司在要求甲公司还债的过程中,发现甲乙公司其实共用的是一本账簿,财产不分,遂将甲乙公司起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甲1995年被宣告死亡,1997年重新出现,本人申请撤销了死亡宣告。甲妻在1996年再婚且将双方亲生儿子乙送与他人收养并于甲出现前再度离婚,甲原有之财产为其二哥所占有。依照法律,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64岁,患良性前列腺增生,有进行性排尿困难1年余,解除尿潴留的首选方法是
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他人,由于会计核算时不作销售处理,因此不需缴纳增值税。()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Ⅱ.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Ⅲ.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Ⅳ.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
行政支出包括()。
为调控宏观经济,应对就业及经济增长乏力的态势,中国人民银行同时采取了以下货币政策措施:买入商业银行持有的国债200亿元;购回300亿元商业银行持有的到期央行票据。假定当时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5%,超额准备金率为2%,现金比率为3%。请根
在短期内,刚开始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增加的有()。
思考“利用红色可以做什么”,属于发散思维中的()
Whichchartshowsforeigntradethisyear?
WhatkindofprogramisDoctorLevydescribing?
Abullgrazesondrywheathusks(外皮)inLogan,Kansas,oneoftheregionshitbytherecorddroughtthathasaffectedmorethan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