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2年真题)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2012年真题)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admin
2018-04-11
28
问题
(2012年真题)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选项
A、不得代理
B、可以代理
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
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代理的适用范围。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这些行为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2)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如演出、讲课等。本题中,丙不得代理离婚登记手续。故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Q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老华侨,年老后体弱多病,希望落叶归根,于是回到中国。他希望由在中国的长子来扶养自己,并立有书面遗嘱希望自己的遗产由其亲人继承。王某委托曾在美国留学的孙某代为回老家寻找自己的亲人,并转告他的意思。孙某回来后说,王某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王
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齐某为某瓷器厂的业务员,因故于2003年5月被辞退。次年4月,齐某以瓷器厂的名义与佳兴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瓷器厂于年底前向佳兴公司供应瓷器1000件,价款为10万元。佳兴公司同时向齐某支付定金3万元,并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违约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包括()。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无因管理的是()。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下列选项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的是()。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条规定的民事制度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高某欲出卖自己多年饲养的一条狗,高某告知买受人秦某狗易咬伤人的事实,但秦某仍表示愿意购买,于是高某要求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三个月内付款。二人约定,在秦某没有付款之前,高某将保留狗的所有权。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该狗挣断铁链逃脱,被孙某拾得。在孙某一个多月的饲养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情形的是()。
随机试题
下面引起高钾血症的病因中,不正确的是()
______withthesizeofthewholeearth,thehighestmountaindoesnotseehighatall.
Electricalenergy______fromthesuninaround-aboutwayisthemostwidelyusedenergytoday.
男性,60岁,有高血压病史10年。突发右眼视力急剧下降一天,眼部检查:视力指数/眼前,角膜透明,前房正常,瞳孔中度散大,直接对光反应迟钝,间接对光反应灵敏,眼底视盘颜色变淡,边界模糊,视网膜动脉细,后极部视网膜水肿,黄斑呈红色。晚期最常见的并发症是
下列临床表现最有利于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的是()
下列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组织结构形式中,采用()组织结构形式时,由职能机构派出、参加横向机构(事业部或项目组)的人员,既受所属职能机构领导,又接受横向机构领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在()时,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实行累计投票制。
下列有关可转换债券的阐述中,不正确的是()。
()是商业经营失败的最大原因,这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租户开展的每一项新的商业经营项目都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新课程主张课堂让学生至少有()的时间活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