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

admin2013-09-05  38

问题 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一/2007年第77题)

选项 A、该原则对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乙国没有法律拘束力
B、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议定书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C、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原则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D、该原则对于甲乙丙三国都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A,C

解析 本题所涉及的是国际法中最基本原理部分的内容。首先从题中给出的内容来看,可以确立以下基本事实:
    (1)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
    (2)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同时也规定在《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
    (3)甲国是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经是缔约国但现在退出。
    根据上述事实,考查和区分该原则本身和上述议定书对甲乙丙三国的不同的拘束力。从条约法角度,上述议定书仅对于缔约国具有拘束力。乙丙两国都非议定rf亏的缔约国,因此该议定书对于该两国没有拘束力。故B选项正确,所以被排除选择。但是,区分原则本身兼具习惯国际法规则的性质,因而具有普遍的拘束力,即对于甲乙丙三国都具有拘束力,故D选项正确,因此也被排除选择。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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