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以下哪些案件中适用程序错误?( )

admin2016-01-15  37

问题 检察院在以下哪些案件中适用程序错误?(     )

选项 A、甲将乙杀死,但经查甲没有户口,且甲犯罪时的年龄无论如何也不能确定是否已满14周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检察院对甲直接作出存疑不起诉
B、甲试图强暴乙,乙还击时将甲打死。检察院对乙作出法定不起诉
C、某公安机关以甲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根据充分的证据已证明甲有不在场的证据。检察院对甲作出法定不起诉
D、甲涉嫌贪污,被某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当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由于心脏病突发死亡,此案经检察长决定,作出存疑不起诉

答案A,C,D

解析 根据《高检规则》第40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此可见,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必须经过退回补充侦查才能作出,故对此案在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前,不能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A错误。根据《高检规则》第40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B项乙还击致死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故B项正确。C项属于“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故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C错误。根据《高检规则》第402条的规定,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401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选项D中,犯罪嫌疑人甲涉嫌贪污罪,属于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甲在审查起诉期间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故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2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