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甲公司系采发起设立方式,王某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王某欲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下是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王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甲公司系采发起设立方式,王某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王某欲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下是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7-18
38
问题
王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甲公司系采发起设立方式,王某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王某欲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下是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有权转让甲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
B、甲公司股票如果上市交易,王某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则可自由转让
C、王某如果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甲公司股票
D、如果甲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王某任职期间则不能转让本公司股票
答案
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的规定,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根据该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王某现在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但是王某任职期间可以转让甲公司股票,所以王某持有的甲公司的股票总数处于变动之中,因此不能说王某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自由转让,所以A选项不正确。
根据该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而不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可以自由转让,所以B选项不正确。
根据该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C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b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报价单,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愿意订购两套设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彭某在某家用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21英寸彩电,使用半年后,彩电便出现图像抖动,画面灰暗等毛病。在“三包”在效期内,经修理后,彩电仍不能正常使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此事应当如何解决()。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或人员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长的罢免案?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成员方可以不授予专利的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
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下列事项中,哪些是我国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启动对外贸易调查的事项?()
中国公民杨某与华侨吴某在甲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在甲国,后杨某在甲国起诉离婚,甲国以双方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不予受理,杨某便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经法院查明,双方在甲国拥有一处房产及若干存款,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制定相关法律前,可以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先制定行政法规,则下列做法符合《立法法》规定的是:()
中国甲公司接到日本乙公司的发盘“欲购中国白砂糖300吨,每吨200美元,FOB上海,2008年4月15—20日装船”。甲公司于2008年4月12日电复:“完全接受你方条件,4月25日装船。”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甲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发货,而乙公司拒
随机试题
A.低血糖反应B.妊娠后期糖尿病C.酮症酸中毒D.2型糖尿病E.血管神经性水肿胰岛素剂量过大可引起
错颌畸形矫治后必须戴保持器的原因有()。
火灾探测器系统中,距装扬声器的净距不应小于()m。
关于混凝土出现收缩裂缝可能原因的说法,正确的有()。
甲公司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列各项中构成其发行障碍的是()。
灾害:伤亡:救助
下列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起诉的是()。
Americanstodaybelievethatacceptablesocialbehaviorfollowseffortlesslyfrompersonalvirtue.The(1)_____betweenmoralsa
(2009年下半年)在软件生命周期中,能准确地确定软件系统必须做什么和必须具备哪些功能的阶段是(11)。
高速缓存Cache与主存间采用全相联地址映像方式,高速缓存的容量为4MB,分为4块,每块1MB,主存容量为256MB。若主存读写时间为30ns,高速缓存的读写时间为3ns,平均读写时间为3.27ns,则该高速缓存的命中率为________(3)%。若地址变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