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科学院物理所将一处归自己使用的观测塔支架锚地(临时建筑)出租给某个体户经营使用。该个体户将房屋装修之后开办了一家酒吧。后来,区规划局针对物理所作出了拆除该临时建筑的决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某科学院物理所将一处归自己使用的观测塔支架锚地(临时建筑)出租给某个体户经营使用。该个体户将房屋装修之后开办了一家酒吧。后来,区规划局针对物理所作出了拆除该临时建筑的决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dmin
2014-07-18
33
问题
某科学院物理所将一处归自己使用的观测塔支架锚地(临时建筑)出租给某个体户经营使用。该个体户将房屋装修之后开办了一家酒吧。后来,区规划局针对物理所作出了拆除该临时建筑的决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选项
A、物理所有权对规划局的拆除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酒吧不具有原告资格
C、酒吧有权对规划局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D、物理所若起诉,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酒吧的经营者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
B
解析
物理所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当然有权对规划局的决定起诉,故A项正确。同时,酒吧与规划局的决定之间有利害关系,该规划局的决定可能会影响酒吧的利益,因此酒吧有权起诉,故C项正确,B项错误。物理所若起诉,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酒吧的经营者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H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律师收费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一或哪些?()
刑事诉讼程序意义上的被害人: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哪些情况需要进行辩证推理?()
甲多次劝诱与其共同生活的弟弟吸食鸦片,均未得逞,后来,甲以不继续供给其上学费用相要挟,使其弟弟吸食鸦片4次,后甲因吸食鸦片被公安机关处罚,甲供述了上述情况,其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下列选项中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说法正确的是:
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
甲国公民A曾在乙、丙、丁等国多次进行国际贩毒活动,并因此被甲国通缉。某日,A到我国境内旅游被拘捕,A以自己并非中国公民,也未在中国境内犯罪为由提出抗议。我国依法可以对A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卷一/2012年第20题)
随机试题
下列词句出自辛弃疾《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的是()
男性,58岁,眼睑及双下肢水肿3个月,尿常规蛋白阳性,24小时尿蛋白定量5.1g,血浆白蛋白19g/L血尿素氮31mmol/L,血肌酐105μmol/L,肾穿刺病理诊断为I期膜性肾病,最佳治疗措施是
男性,58岁,吸烟30年。咳嗽咳痰20余年,活动后气急4年,偶有下肢轻度水肿。查体:桶状胸,两肺呼吸音低,少量湿啰音,肺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最可能的诊断是
患者,男性,35岁。在全麻下行胆总管切开取石、T管引流术,腹腔放置引流管。术毕返回病房,神志清醒。体检示:脉搏95次/分钟,血压125/70mmHg,腹腔引流液100ml。回病房l小时后腹腔引流液为210ml,呈血性;脉搏110次/分钟,血压105/65m
试验机构资质要求,检测部门()均应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关于合同价款与发承包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符号常量的声明中不合法的是
GregLouganis:Thesewerethetrialsforthe1988OlympicsinSeoul,Korea.Untilthisdive,Ihadbeenahead.Butnow,some
A、 B、 C、 A
AnAustralianresearchgroupmayeasehumanity’scollectiveconscienceoveraspateofprehistoricextinctionsonthesouthernc
最新回复
(
0
)